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清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1 16:5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重复缴费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依法予以清退。经核查,下列参保人员存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情形,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联系到相关人员,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请相关人员看到此公告后,及时与相应经办机构联系办理重复时段的个人账户清退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复缴费公告名单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