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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5 10:3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属在台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社就函〔2025〕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相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9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

其中,《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6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考点原则上设在市政府所在地椒江,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级别为“相应专业”)。

(三)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工作后取得的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真:0571-88395085。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7228751、85342371、87058267。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存疑、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于6月27日9:00至7月7日17:00,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按报名系统设置的流程,完成网上报名事项。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依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署承诺书、交费。其中,需要上传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经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处理后,才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和纸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均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提前做好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考生应于9月8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台州市人事考试院处理,联系电话:0576-88511408。

3.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根据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相关要求,考生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人每科目55元,《安全生产实务》每人每科目75元。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见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应急厅2019〕43号)(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W020190505430431219771.pdf)。其中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九、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主管部门划定合格标准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成绩查询”栏目公布。

(二)制发成绩合格证明

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省社保就业中心人事考试院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

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由台州市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

 附件:1.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docx

       2.2025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docx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