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市本级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2025年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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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台州市市本级经办机构初审,拟对符合条件的台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5家企事业单位25人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4月01日 联系单位:台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开发区东环大道143号台州社会保险大楼一楼大厅) 联系人:陈伟伟 联系电话:0576-88200534 附件: 台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0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