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市本级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人员的公示(2025年第一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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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0号)、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理》(台人社发〔2017〕120号)等文件精神,经申报,台州市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拟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许庭榕等81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 联系单位:台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开发区东环大道143号台州社会保险大楼) 联系人:陈伟伟联系电话:0576-88200534 附件:台州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2025年第一批) 台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