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加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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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岭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加强建设温岭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实施意见》,致力于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助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为实施“强工兴市”战略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一、加码补贴,大力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新引进的HROOT全球100强和全国100强、省级2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每家最高100万、100万、20万元补助。同时,对考核合格的入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房租和物业费“三免两减半”,在园区注册,因受园区场地限制未进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正常经营满 1 年后,参照“三免两减半”给予补助,前三年每年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后二年每年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强化管理,鼓励入园机构做大做强。入园机构前3年,按照《温岭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机构业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A、B、C、D档,分别给予每年最高300至30万元的奖励。后3年,对年营业收入(不含代收代付)达2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20%以上的服务机构,按考核结果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同时,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台州市级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入园机构给予150万元的奖励;机构实现境内外上市或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市纳税的,按我市上市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三、政策激励,鼓励入园机构引进各类人才。为温岭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目录内人才(团队)的,给予每人次(团队)最高150万元引才奖励。全职引进博士、硕士、正副高或年薪30-50万元以上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次2-5万元的奖励,该项每家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组织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到温岭企业实习、为企业引进35周岁以下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高级工)按每人次给予300-800元的奖励。 下一步,温岭市人力社保局将探索完善园区管理制度,鼓励园区通过市场化机制加快引进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早日发挥产业园配置人力资源主渠道作用。力争通过3年努力,引进和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家以上,实现园区年度营业收入(含代收代付)达8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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