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仲裁庭让仲裁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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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庭审数字化水平,我局改造提升数字仲裁庭,新建成的数字化仲裁庭充分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配备信息发布系统、视频采集与输出系统、音频采集与输出系统、视频矩阵系统和远程开庭系统等,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记录、同步刻录、证据同步展示等功能,可进行网上开庭、云上直播及无接触式庭审,为仲裁员、当事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提高了庭审透明度,让仲裁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实现数字庭审。在仲裁庭审现场和各方席位配置显示设备,各方席位信息、当庭展示的证据信息和笔录内容实时同步到显示设备,为书记员、仲裁员和双方当事人等参与仲裁提供辅助支持。庭审过程中,仲裁员和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席位上的显示屏即时观看书记员的庭审记录情况,并通过投影大屏幕看到整个庭审的现场录像及证据的展示情况,旁听人员可以通过液晶电视观看整个庭审及证据展示情况。庭审结束后,庭审录像可以直接刻录成光盘。 二是实现信息共享。采用与省人社厅 “智慧仲裁”应用项目建设相配套的软、硬件设施,可与省仲裁院及其他已完成远程庭审系统部署的仲裁院实现“点对点、点对面”的远程对接,实现庭审排期信息、案件基本信息和人员角色信息、庭审音视频信息等内容全省共享,并同时具备全省实时联网监控功能。 三是实现远程开庭。配置远程庭审系统,庭审双方当事人、证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终端设备与位于仲裁庭的仲裁员在同一时间通过网络参与同一庭审活动,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有效提高仲裁办案效率。 仲裁院将以数字仲裁庭建设为契机,坚持数字赋能依法仲裁,进一步延伸仲裁庭功能、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办案效能,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仲裁服务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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