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参保问题集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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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吗? (一)用人单位聘用、招用港澳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持港澳居民有效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居民,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港澳居民有效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内地灵活就业的港澳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或就业登记有关规定,持港澳居民有效证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在内地居住且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居民,符合条件持港澳居民有效证件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港澳居民在内地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缴费? 单位就业人员:单位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居民:可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个人有效证件前往注册登记地税务部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至线下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三、港澳居民在内地如何办理养老金申领?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可凭有效证件办理养老金待遇申领。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四、离开内地后原缴纳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港澳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时,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内地就业、居住并继续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五、已在港澳参加社会保险怎么办? 已在香港、澳门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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