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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台州“金蓝领”评价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3 18:36 浏览次数:

根据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台州“金蓝领”评价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11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443006950@qq.com,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510516

邮寄地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台州市府大楼1445室,邮编:318000。)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3          


台州“金蓝领”评价激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台州制造的重要基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我市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建设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劳动者大军,更好地发挥技能人才在台州打造工业4.0标杆城市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制订台州“金蓝领”评价激励办法。

一、总体目标

面向全市制造业企业,重点聚焦“456”(汽车、医药健康、智能缝制设备、高端模具等4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泵与电机、航空航天、智能家居、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5个国家级先进产业集群,轨道交通、时尚休闲、新型橡塑、水暖阀门、新能源电动车、绿色化工等6个国内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先进产业集群,在企业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中,开展台州“金蓝领”评价激励工作。到2023年共评定金蓝领66600名左右,其中一星金蓝领60000名左右,二星金蓝领6000名左右,三星金蓝领600名左右。打响台州“金蓝领”品牌,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为推动台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评价范围

在台州制造业企业直接从事技能一线岗位工作,法定退休年龄内,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

三、评价标准

台州“金蓝领”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级别申报对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备相应技能水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一)一星金蓝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本行业(工种)工作满2年,具有相应工种优秀技能;

2、能独立解决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3、所在企业对其综合评价(包括职业素养、技术技能、工作实绩、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方面)为优秀的。

(二)二星金蓝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本行业(工种)工作满3年,具有相应工种比较突出技能;

2、能独立解决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在当地相关行业领域中技术技能优秀的;

4、在企业每年带徒1名以上

5、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县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奖的;

2)获得县级技能领域相关荣誉的;

3)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一定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30万元以上,须有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

(三)三星金蓝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本行业(工种)工作满5年,具有突出技能;

2、在本行业掌握多工种技能,能为企业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

3、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中技术技能优秀的

4、在企业每年带徒1名以上,所带徒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备相应技能水平的。

5、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县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前三名的;

2)在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奖的;

3)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须有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

4)在技能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并能带领团队开展技术攻关,取得明显成效。

(5)参与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制定的。

四、评价流程 

台州“金蓝领”每年组织评定,2020年试点推开,到2021年评定5万名左右,2022年评定1.1万名左右,2023年评定0.55万名左右。金蓝领原则上逐级进行推荐评定。

(一)一星金蓝领评定流程

一星金蓝领由企业按照评价标准自主评定,经企业公示后,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确认。名额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根据企业规模、层次、技能人才数量等进行确定。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向所在企业申报,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企业审核相关材料,并组织专家开展考核评审,确定人选;
    3、企业确定人选后,应将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将人选及公示情况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备案确认。

(二)二星金蓝领评定流程

二星金蓝领由企业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推荐,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评审产生。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向所在企业申报,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企业审核相关材料,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后,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推荐;
    3、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人选。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予以认定。
    (三)三星金蓝领评定流程

三星金蓝领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推荐,报人力社保部门评审产生。具体流程如下:

1、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查,符合条件的,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向市级人力社保部门推荐;
    2、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人选。
    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级人力社保部门予以认定。    

五、激励措施

1、对评定为金蓝领的职工,颁发全市统一的认定证书并给予岗位补贴,一星、二星、三星金蓝领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300元、600元、1000元。

2、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技能人才评选,被评定为“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版)”所列人才的,将不再享受岗位补贴。

3、优先参加各类赴国外研修或国内重点职业技工院校进修,进行技能提升。

4、鼓励企业建立相应的技能级别津贴等激励机制。

六、考核管理

(一)动态管理

1、台州“金蓝领”离开原企业,在台州其他企业入职后,可重新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次月享受待遇。离开台州的,取消相关待遇。

2、建立全市统一的台州“金蓝领”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人才变动实时管理。

(二)年度考核

1、一星、二星金蓝领由企业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标准可参考评定标准,并将考核结果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2、三星金蓝领由当地人社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标准可参考评定标准,并将考核结果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3、考核不合格者,撤销称号,取消相关待遇。

(三)补贴拨付

1、岗位补贴每年拨付一次。经考核认定后次年3月拨付(首次从2022年3月开始拨付)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根据评定情况,经审核参保等情况后进行公示,直接将补贴拨付到个人社会保障卡。

2、补贴资金拨付前,补贴对象离开台州的,将不予兑现;不再从事一线岗位的,按实际在一线岗位时间计算兑现。

3、台州“金蓝领”补助时间暂定为5年,资金由当地财政予以保障。

(四)工作监管

各级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台州“金蓝领”评定在评审、审核、资金拨付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检查和专项审计。对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个人和单位在申报时弄虚作假或隐瞒行为的,撤销称号,纳入市失信名单,不得再申报各类人才经费支持和人才项目;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