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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率先试点光学光电行业工程师自主评价
发布日期:2025-06-26 09: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椒江区正式出台《椒江区光学光电行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在全省率先为该战略性新兴产业开辟独立职称评审通道,为光学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人才动能。

一是开辟人才晋升新赛道。本次试点首创“光学光电工程师”独立职称序列,改变过去该领域人才只能依附于“信息技术”或“机电制造”大类申报的困境。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4号)等有关精神,台州市授权台州(椒江)精密光电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率先试点开展椒江区光学光电行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自主评价工作。

二是树立实绩评价新标杆。在椒江区人社局统筹指导下,由台州(椒江)精密光电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牵头,汇聚行业龙头企业和顶尖技术专家,共同研制《椒江区光学光电行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以“破四唯、立新标”为核心,将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成果、工作实绩、解决复杂技术难题的能力置于评价体系的中心位置。

三是锻造评用结合新内核。此次试点着力构建“以用为本、评用结合”的评价生态,评价条件的制定紧紧围绕“服务产业急需、激发人才活力”的根本目标,摒弃僵化标准,突出考察工程师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产品研发、成本优化及推动产业升级中的实际效能和突出贡献。通过赋予更贴近产业实际的自主评价权,确保评价结果能真实、有效地反映人才的技术实力、创新能力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