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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24-08-19 11: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社保中心

    为切实维护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权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近期,台州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已启动2024年度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一)认证范围及对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定期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代发待遇领取人员、精减退职待遇领取人员等。

(二)认证时间

本次认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三)认证方式

    为方便广大待遇领取人员,台州市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不采取集中认证方式,主要通过信息比对“无感”认证、线上自助认证等方式,确认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状态。前期已采用信息比对进行“无感”认证,并对未获取到相关数据的人员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此类人员需进行线上自助认证。

(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未认证成功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需及时向退休所在单位报备,或进行线上自助认证。

(二)其他待遇领取人员

  通过线上自助认证方式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三)特殊人群

  不会进行线上自助认证或存在特殊情况的待遇领取人员可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村(社区)、镇(街道)代办点办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线上自助认证方式:

  ①进入“浙里办”APP,搜索“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②选择“本人认证”或“帮助他人认证”即可完成线上自助认证,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备注:“帮助他人认证”需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