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翁越美等2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
|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刘刚等144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浙交发函〔2024〕36号),经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市翁越美等2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现将上述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 资格人员名单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