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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6 17:30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培养研训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普通中学、教研部门或教师进修部门在编在岗的教师、教研员、研训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教师培养研训人员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16日以后出生),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获得过级名师、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等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16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31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教育局1207室(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咨询电话:88582150。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经资格审查后,若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考试

业务考核主要考核综合业务水平与能力,采用笔试(40%)和结构化面试(60%)相结合方式,若到场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1,则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结构化面试得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

业务考核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考察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调入调出单位台州市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公开选聘报名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24年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