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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修改《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3个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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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修改《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3个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 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的公示
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有关要求,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修改《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3个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开展社会风险评估。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决策事项名称:拟修改《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3个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 决策承办单位: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决策事项内容: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9号)等文件精神,强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我市拟对《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3个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见附件)。 二、社会公众反映意见的范围 1.对该决策实施的支持程度。2.对该决策实施的意见或建议。3.与该决策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社会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机构反馈意见。(为确保反馈意见的真实性,反馈意见时务必告知个人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台州市亿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体育场路967号 联 系 人:厉海霞 联系电话:13305760191 电子邮箱:tzyfzx2021@163.com 四、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7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征求意见的期限与公示期限一致。 附件:拟修改的部分条款修改前后对比表
台州市亿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附 件 拟修改的部分条款修改前后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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