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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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台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台州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综合文字岗位。 二、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岗人员。 2.一年以上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综合文字岗位或综合统计分析岗位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表达能力或调查研究分析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宜作为选聘人选情形的,不予选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7月15日24时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为:737048081@qq.com,联系电话:88511973;联系人:王老师。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填写《台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等电子扫描件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选聘+姓名”,并来电确认)。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5:1的,取消选聘计划。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50%,满分为100分。如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选聘计划。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5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因体检、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经市统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6.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选聘资格。 2.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选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576-88510808(派驻纪检监察组)。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6-88511973(局办公室)。 附件:台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台州市统计局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