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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三三制”化解劳动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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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着“以人为本,调解优先,服务优先”的原则,努力探索“调解+”的新时代调解模式,践行“三三制”工作法,加大调解力度,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022年第一季度,累计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6件,其中仲裁调解34件,调解组织调解26件,调解成功率92.4%。 一、建立起以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为基础,多方力量参与的“1+X”劳动纠纷化解模式,对内整合资源,对外联动办案。目前,已经在20个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乡镇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100%全覆盖。规模以上、已建工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率95%以上。积极发展基层调解组织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基础调解组织建立联络制度,通过组织统一培训、个别办案指导、庭审观摩、汇编典型案例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和适用能力。按照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六有”的要求,落实好各项保障条件,做到办案有场所、调解有人员、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 二、实行“三重调解”机制,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一是关口前移,争取案前调解。对于前来咨询的劳动者,特别是一些集体案件,主动向劳动者了解情况,评估调解可能性,主动先予调解,争取最大限度地把争议化解在源头,防止纠纷扩大,影响社会稳定。二是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崔劳动纠纷调解室,对申请仲裁的案件,如事实明确、标的不大的,按人民调解的程序处理,快速办理及时化解。三是对于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调裁并进,调解优先。牢牢把握庭前、庭中、庭后、裁决前四大关键节点,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全过程,积极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联系,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工作,促进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三、注重“三个坚持”,不断提高仲裁案件的调解率。一是坚持“灵活解决”。对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及时进行引导,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自行调解、面对面调解、电话协调、“互联网+调解”等各种形式,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劳动纠纷。二是坚持“温馨调解”。在调解过中注重耐心、细心、换心、交心、合心“五心调解法”,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减轻当事人负担,确保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及时解决纷争。三是坚持“联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注重调解方法,依托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这一平台,与法律援助、信访、法院等多部门联动,争取律师、人民调解员、乡贤等多方参与,积极稳妥地化解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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