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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发布日期:2022-12-20 10: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监察执法处

一、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存贮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案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143566589Q,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惠路398号,法定代表人:李炳传。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台州市椒江区双水路以南、永宁河以东地块项目存在未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缴纳工资保证金情况。我局于2022年9月15日对其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于2022年9月21日前改正。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按期执行改正,截至2022年11月1日仍未存贮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其行为已违反违反了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未按规定存贮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和《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序号第97处之规定,2022年12月14日对被行政处罚人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并予当日送达,该单位已按期缴纳罚款60000元。

二、玉环好声音量贩式娱乐中心拖欠劳动报酬案

玉环好声音量贩式娱乐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MA28HP5L23 ,单位地址:玉环市楚门镇中山村(中山菜市场三楼),法定代表人:林欢欢。

玉环好声音量贩式娱乐中心拖欠28名员工2022年8月至10月工资243888元,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

2022年10月19日,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玉环好声音量贩式娱乐中心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2022年11月14日,我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玉人社监列告字【2022】4号),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2022年11月24日,我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玉人社监列决字【2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