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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5 11:26 浏览次数: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台人社专〔202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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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7号),现将我市2020年度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

二、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

上述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下载打印电子证书(证明),电子证书在省内可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