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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加强对外合同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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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为规范本局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的签约履约法律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严格对外签订政府合同实行合同审查制度,强化政府合同签订后的监管制度。 市人社局大力加强本单位内设机构的法治工作建设,聘请法律顾问与局政策法规和仲裁信访处紧密合作,为局里合同签订全过程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导、法律审查、法律风险分析等智力支持。同时,市人社局建立健全合同合法性审查人员负责制度,对于政府合同事先、事中及事后环节主动作为,为加强对外合同审查、合同履约监管保驾护航。 市人社局在确定供应商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求每项业务合同需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报名参与谈判,对于大额合同要求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在政府合同磋商和起草过程中,合同承办处室(单位)对合同的经济、社会、法律、技术等方面的签约履约风险预先进行分析评估;对于大额合同,局里要求业务处室(单位)提供履约许可报告和廉政承诺书,尽可能在合同签订前消除合同全过程的不稳定因素,做到事前风险防范到位。 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市人社局坚持审慎原则,严格按照合同审查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相关处室和法律顾问的把关作用,从合同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主体适格性、合同格式规范性、合同内容形式和实质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到事中风险控制到位。 市人社局在对外政府合同签订后,强化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规范化监督管理,加强合同的动态跟踪、动态监管,将履约监管工作抓细抓实,对合同签约履约的全过程主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向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同备案,努力实现合同履行的有效性、可控性,做到事后监督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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