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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南方科技大学台州研究院等9家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0 17:0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为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条件的后备单位,根据《台州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南方科技大学台州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台州研究院、台州田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台州北平机床有限公司、台州九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亿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啊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0号)及《台州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台人才领〔2020〕5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与省内外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按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尽快建立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研发中心、专业实验室及基础设施等建设,为今后的申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若经3个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周期仍未获批准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不再列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各有关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要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作为重点联系单位,加强指导与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基地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