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台州鼎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注销许可
发布日期:2021-06-22 10:38 浏览次数:

台州鼎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因你单位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存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情形,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书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台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