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年四昀等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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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台人社专〔202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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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认任涛等3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4号),根据《浙江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浙人专〔2002〕24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确认我市年四昀等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和取得资格时间见附件。 附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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