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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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属在台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共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口译考试。一级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目前仅二级英语《口译实务》科目同时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的《口译实务》只设“交替传译”。 (二)笔译考试。一级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点 2021年度翻译考试分别定于6月19日、20日和11月13日、14日进行。口译和笔试考试均实行电子化考试形式(以下称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口译考试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方式作答,《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方式作答。 (二)笔译考试
笔译机考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考点原则上设在市政府所在地椒江,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一级翻译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报考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的,规定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2020年底,全国2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为相关院校(名单见附件1)。 2.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 2021年版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试。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设备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发和回收。 开考前,考生须阅读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等,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 特别注意:考试考生须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也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笔译考场,开考2个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 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考试过程中,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级别科目的考试。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除个别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和虚假承诺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以下统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一)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只需进行网上公示,无需进行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二)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诺”),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核查通过后还需进行网上公示。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不再提供本年度该项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权限,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同时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报考流程中,各项信息的填报,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最终认定,若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环节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六、网上报考流程 (一)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分别于4月15日至24日或9月7日至16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录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 (三)在线核验后(一般24小时内),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 (四)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选项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系统不提供选择)。请报考人员根据以上不同选择情况,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若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上传(若无上传提示的,此步骤忽略)。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进行网上交费(如需撤回承诺,须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否则不能撤回)。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4)进行网上交费。 3.“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注:需经报名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下载打印)。 (4)进行网上交费。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88395085。 七、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报考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一般需24小时内),以及部分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因此提醒相关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六)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考生原则上应在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报考。 (八)有“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下载打印要求的必须下载打印,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八、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分别于6月15日至18日、11月8日至1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九、收费标准和交费票据获取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5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打印。 十、成绩公布、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证书制发 (一)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报考资格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须考后现场核查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市人力社保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逾期或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 (四)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查。 (五)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行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纸质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一、有关要求 机考在管理模式、业务流程、操作方法等方面与纸笔考试均有较大区别,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机考工作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2)。 (一)要做好考风考纪管理。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二)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中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59所) 2.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试考试工作计划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 名单(259所)
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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