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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17 10: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稳就业放在了“六稳”之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又将保居民就业放在了“六保”之首。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39次提到了“就业”这个关键词。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稳就业的实施意见,召开稳就业工作会议,部署实施一系列的稳就业工作措施。

台州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李跃旗书记专门就稳就业工作作出批示,吴海平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提出要求。蔡永波常务副市长亲自担任市稳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就稳就业政策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受疫情影响,失业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部分行业、部分地区以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因此,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做好稳就业和失业保障工作,有效维护我市就业局势稳定。

 

新政主要内容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

1. 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推进重大产业带动就业,支持养老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力建设“数字台州”, 积极发展新兴产业。 

2.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推进阶段性减免、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费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期限可顺延。

3. 指导企业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二、鼓励创业和灵活就业

4. 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照后减证”,引导“双创”示范基地等提供公共服务,加大创业导师开展服务的补贴力度。

5.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宽容创业失败,对不良贷款按规定予以代偿。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偿还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在疫情解除后30日内恢复正常还款的,可继续享受原有相关政策。

6. 鼓励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等,加大对农民工创业的支持力度。

7. 支持直播电商创业就业。出台扶持直播电商产业孵化基地、MCN机构发展的政策。

8. 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大力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9.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对2020年1月(含)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其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标准。

10.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

11. 加大就业见习求职支持力度。延长高校毕业生录用接收、档案、见习等期限。对我市高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发放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2.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多措并举、分类施策,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成功率。

四、加强困难人员兜底帮扶

13. 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拓展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14.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五、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15. 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现上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覆盖,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16. 强化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加强劳动力余缺调剂,深入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

17. 发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作用。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行业协会购买创业就业服务的力度。

六、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18.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各级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扶持政。

19. 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筹集,统筹用好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加大稳就业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力度。

20. 强化督促激励。重点督查政策落实、服务落地、风险防范化解以及资金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扶持等。

 

主要扶持政策

1. 根据疫情的影响,延长了兜底帮扶政策的实施期限

延长就业见习期限。对因疫情影响暂时中断就业见习的,相应顺延见习期限。2020年期间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延长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期限。拓展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在2020年期间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的,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延长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20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延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2. 根据已有政策的实施效果,进一步加大了就业创业政策的补贴力度

加大创业导师开展服务的补贴力度。创业导师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经认定的,服务补贴标准从原来的500元提高至每次800元,指导一名创业者实现创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指导服务补贴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

降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门槛。重点人群创业带动人员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1000元/年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原政策须带动3人以上就业才能享受该项补贴)

提高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标准。对2020年1月(含)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其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从原来的每人每年7200元提高到9000元、本科(或技师)从5400元提高到7200元、大专(或高级技工)从4200元提高5400元,补贴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创业就业服务的力度。中介机构参与劳务协作两地的联络站建设,经认定的,给予运营方从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最高10万元的运行补助。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为我市企业单位引进新员工或促进失业职工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300-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中介机构1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原政策须为当地一家企业引进5名(含)以上职工才能给予补贴)

3. 根据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新形势,制定了鼓励返乡入乡创业、鼓励吸纳就业的新政策

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在农村初次创办企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20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2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并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我市高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发放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 根据直播电商发展的新趋势,出台了鼓励电商直播发展的扶持政策

全省首创,独具台州特色,政策力度大、含金量高,顺应了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将有助于提供就业岗位,带动产品销售,增加居民收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建设直播电商产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项目达20个并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原已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改造部分场地用于电商直播且月网络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改造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资金扶持。

鼓励MCN(多频道网络营销服务)机构孵化“网红”主播,每成功孵化1位连续3个月网络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农产品累计3个月销售额达到750万元)的主播,给予MCN机构5万元的孵化补贴。每家MCN机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