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台州智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日期: 2019- 04- 29 11: 24
  • 来源: 行政审批处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台人社许准字2019〕第31号

台州智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04月26日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19年04月26日受理。经审查,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业务范围为劳务派遣业务。有效期限自2019年04月29日20220428日(三年)。

请你单位于20190505日前持本决定,到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件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如本决定书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一并送达申请人的,本款可略)。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04月2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