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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好阿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9-01-11 08:40 浏览次数:

台人社许准字2019〕第09

台州好阿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0108提出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190108受理。经审查,符合《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等规定的(法定条件、标准、管辖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核准你单位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业务范围为: 1.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2.人才信息网络服务;3.人才推荐;4.人才招聘;5.人才培训;6.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三年,从20190111日至20220110日。被许可人需要延续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有权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请你单位于20190115持本决定,到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件窗口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如准予许可决定书与许可证件一并送达申请人,本款可略)。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111